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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12日 星期日

尼德蘭的繪畫研究-1

關於「尼德蘭的繪畫」,十九世紀的法國藝評家丹納(Taine, H. A., 1828-1893),在他的《藝術哲學》裡,有篇「尼德蘭的繪畫」專論,其中的詳實介紹,確實可以從一位鄰近荷蘭的法國藝評家的眼裡,看到頗為直實的概念。不過,仍然有諸多的疑問值得我們再澄清與探究。
丹納的藝術研究方法論,與筆者的概念極為類似。也就是我們都想探究,是甚麼原因造就出「尼德蘭的繪畫」?從地理位置看,荷蘭是整個西洋藝術史裡,於歐洲是比較偏北的知名藝術中心的所在。在這個區域裡,出現了數位知名的古典藝術大師。這種藝術上的「知名」,是具有「影響力」的關鍵因素,例如:油畫便是由此起源而成為影響整個歐洲及世界的媒材,而此被推崇的關鍵人物為楊・凡艾克(Jan van Eyck, 1380/1390-1441)。之外,魯本斯、林布蘭與維梅爾,甚至是後來的梵谷,均是西洋藝術史裡讓人津津樂道的大師。為了釐清上述的問題,並獲得原因與解釋,丹納首先從「民族誌」裡來分析,之後分析歷史、社會與經濟的現象,最後,丹納才提出「尼德蘭的繪畫」之所以異於其它歐洲的看法。現在,我們也就沿著丹納的分析,試圖做了以下的分類:



1. 「尼德蘭」的由來
「尼德蘭」是荷蘭語Nederland,意為「低地之國」。早期的「荷蘭王國」(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),便取Nederland來命名。這個國家,早於1579年,便從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,將周遭各省聯盟起來,以準備脫離西班牙的統治。而「荷蘭」(Holland),當時只是其中一省,目前也只包括阿姆斯特丹、哈勒姆和鹿特丹等城市。至於另一個於藝術史上更為著名的省,即「法蘭德斯(佛蘭德斯Flanders)」,現今主要面積為比利時的國土,另有兩個部分位於法國與荷蘭境內。聯盟於1581年簽屬《誓絕法案》,宣告脫離西班牙的統治。直到1648年,正式與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簽訂和約,荷蘭才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。2020年起,荷蘭要正式定名為「尼德蘭」。



荷蘭北方七省,初期組成聯盟並起義脫離西班牙的統治,經西班牙的戡亂,雖然屢戰屢敗,然而,此時的荷蘭經濟與文明發展,以成為歐洲諸國的表率。之後獨立成功,於十七世紀便成了航海和貿易強國。論及「法蘭德斯/佛蘭德斯」,它原本是哈布斯堡大公的領地,也就是「日耳曼皇帝」查里五世,當時也是西班牙國王。查理五世,生於根特,成長於佛蘭德斯,因而簽訂法案保護這裡的工商業,佛蘭德斯的經貿也挹注了查里五世大半的收入。
2. 「尼德蘭」民族
丹納在撰寫《尼德蘭的繪畫》,是以族群來源作為其藝術風格的追索起點。這其實與筆者探討藝術史的方法學一致,因為要討論一種藝術風格的產生,當然得深入了解其被後的原因與影響,所以,我們會想要了解,「尼德蘭繪畫」與其它地區的藝術風格的「異同」。當然,能夠區分西洋藝術史裡的各種藝術風格與流派的「異同」,甚至提出「原因」與適當「解釋」,也就是「質性研究」裡很重要的內容。因而,丹納認為「尼德蘭繪畫」之所以於西洋藝術史裡很「出色」,也有其地位,是「尼德蘭」是屬於「日耳曼族」,與義大利、西班牙和法國屬於「拉丁族」,是有著不同的民族特性。但「尼德蘭」又介於「拉丁族」與「日耳曼族」之間,因而,其民族特性也就既有著原本的「日耳曼血統」,又受到「拉丁文化」的影響。丹納本身是法國人,在其《藝術哲學》裡,主要陳述希臘、義大利和尼德蘭的藝術與族群間的差異,當然法國於西洋藝術史裡,也就差不多是個「主體」,因而,他是站在法國裡,探索西洋藝術的根於——希臘,了解姊妹之邦的義大利如何發展出「文藝復興」,又解釋尼德蘭的藝術特色。所以,也就提出了西洋三大族群的互動關係,即——希臘族、拉丁族和日耳曼族等三大族群,而他們也於各自的地理位置,有著不同的文化特色。


我們在探討族群之間的差異時,「人種外觀」可能是一種主要的區別,例如;西方人與東方人,便有著極為不同的「外觀」分野,不過,希臘、拉丁和日耳曼等族群,似乎彼此相互混血的情況頗為顯著,這主要是古希臘時期便開始有移民於義大利南部和法國的東南部。之後,羅馬帝國統治了地中海周邊,西歐疆域最遠達德國的萊茵河與多腦河,也就是到達荷蘭(尼德蘭)的南部,而這個南部,也就是佛南德斯,也是十五世紀尼德蘭畫家的主要活躍區域。再說實在地,這些區域,大都在當今比利時境內。而「比利時」一詞的來源,是源自羅馬時代稱呼此地的族群為「比利時高盧」(Gallup Belgica),也就是與著法國有著淵源。但依據(Tierney & Painter, 1983)所著的《西洋中古史》的看法,其實是有一支「凱爾特族」起源於德國南部,他們可能是德國的祖先,後來又盤據著歐洲的西部邊緣地區。如此一來,丹納稱「尼德蘭人」是「日耳曼族」的一支,也就至為明顯。但是,凱爾特人也於瑞士發展了「拉登文化」(La Tène culture,西元前五世紀)並於最後一次的大遷移時,把「拉登文化」由法國帶入不列顛、西班牙及義大利的北部。
Tierney & Painter (1983)認為羅馬人的祖先,是講著拉丁語和義大利語的部落,他們是「伊特拉斯坎人」(Etruscan),具有近東血緣的民族,後來佔據著義大利中部地區。但約莫在西元前四百年以後,伊特拉斯坎人的北部到處是凱爾特人,後來則攻陷了羅馬。此外,西元五百年前,古希臘人也在義大利南部、西西里島、法國馬賽沿岸以及西班牙西部等地殖民。所以,我們便發現,古希臘文化沿著地中海週邊及通過法國隆河谷地北傳,而凱爾特人的「拉登文化」又往南傳。最後,羅馬軍團又從高盧南部出發,一路北上征服了高盧北部和不列顛凱爾特人的土地,直到萊茵河畔。所以,Tierney & Painter 認為中世紀的「西歐文明」,是產生於一種大融合之中。在被羅馬帝國征服的疆域裡,這些原本的部族領袖都普遍接受羅馬人的生活方式,也逐漸將「拉丁文化」看作自己的民族遺產,因而在高盧和西班牙遂因為模仿羅馬語言而產生了「拉丁方言」,呈現一種粗俗形態語言。當然,羅馬帝國的東方,有著比自己更為古老與完善的文化傳統,因而希臘化文化,也讓西方多所吸收,進而也融入於拉丁文化裡。


值得關注的,Tierney & Painter 也認為羅馬帝國的軍隊,於三世紀中期時兵源產生嚴重不足,於是也逐漸由蠻族的勇士充任。後來,法蘭克人的部落對萊茵河西部發動了攻擊,歌德人則聚集在多瑙河邊境。在西羅馬帝國滅亡前,西歐北部的蠻族是撒克遜人、法蘭克人、勃艮第人和阿勒曼人;東羅馬帝國的北邊是西哥德人和東哥德人。上述這些蠻族,則被羅馬人統稱為「日耳曼」民族。Tierney & Painter 認為日耳曼民族是於西元前五百年前開始從北方往外遷移,約莫西元前一世紀時,佔領了現今的德國地區,此地之前,原本是凱爾特人的領土,並沿著羅馬帝國的西北部邊界定居下來。此後,「日耳曼」被分成了「西日耳曼」和「東日耳曼」,也就與西羅馬帝國與東羅馬帝國相對。
羅馬歷史學家把日耳曼人,描繪成大個子、紅頭髮、惡狠狠的藍眼睛、嗜好戰爭和宴樂,也信仰著「條頓教」。總之,日耳曼人確實有個人自由傳統,對於任何約束都受不了。當中亞地區的匈奴人開始西遷之後,造成了哥德人也開始西移。此時,原本居住於日內瓦湖地區的勃艮第人,也沿著隆河把王國擴展到高盧東南部。不過,後來整個高盧都被法蘭克人佔領,並成立了「法蘭克王國」,也就是後來法國的前身。所以,我們也就可以了解,法國其實也是個「日耳曼民族」國家,再確切地說,尼德蘭、比利時、德國和法國,其實都是屬於「法蘭克王國」的疆域,但實際上,原本的高盧人是受到拉丁文化的影響。因此,丹納將「尼德蘭」歸為「日耳曼民族」,將法國與義大利等同為拉丁民族,如此去作「民族性」的差異化分析,對於法國人而言,就只能解釋一部分而已。換言之,北法國與尼德蘭人接近, 南法國則與義大利和西班牙接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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